发布日期:2025-08-31 19:31点击次数:
文化事业建设税是什么?今天小编给大家好好介绍一下~
概念:
国家为了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,对广告服务和娱乐服务征收的一种政 / 府非税收入
政策依据:
财税(2016)25号、财税(2016)60号、财税(2019)46号
纳税人:
1.发布、播映、宣传、展示户外广告和其他广告的单位以及从事广告代理服务的单位
2.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
征税范围:
1.广告服务:利用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广播、电影、幻灯、路牌、招贴、橱窗、霓虹灯、灯箱、互联网等各种形式,为客户的商品、经营服务项目、文体节目或通告、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。
2.娱乐服务: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。具体包括:歌厅、舞厅、夜总会、酒吧、台球、高尔夫球、保龄球、游艺(射击、跑马、游戏机、蹦极、卡丁车、燃气球、动力伞、射箭、飞镖)
计算公式:
应缴费额=服务计费销售额×3%
计费销售额是全部的含税价款+价外费用(含增值税)
政策依据:
1.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(季度不超过6万元)的企业,免征文化建设事业费,超过则全额缴纳。
2.地方性减征政策(2025-2027年):
多地针对地方收入部分实施50%减征,但需要注意适用范围:仅适用于归属地方收入的部分(如安徽省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方政策)。
按应缴费额的50%计算,例如原应缴100元,实际缴纳50元
执行时间: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。
易混淆项目--广告服务
1.广告策划、广告设计、文印晒图:设计服务(6%)
2.广告咨询:鉴证咨询服务(6%)
3.广告制作:加工修理修配(13%)
易混淆项目--娱乐服务
网球、健身、游泳、乒乓球、篮球、棋牌、足球和文艺表演等:
文化体育服务(6%)